2003年5月7日,欧盟推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简称REACH)法规的提案征求意见稿。2003年10月29日发布了向欧盟议会和欧??硎禄崽峤坏墓赜赗EACH、建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和有关持久性**污染物的法规的较终文本。同年10月31日向欧盟议会提交此文本,进入正式立法批准程序。该法规于2006年12月正式通过,2007年6月1日起生效。 REACH法规涵盖的产品广,涉及的化学品大约有30000种,其中80%需要注册,l5%需要注册和评估;5%需要注册、评估和许可。除了食品、药品等少数特殊种类的商品以及在欧盟产量或进口量少于l吨的物质等情况外,该法规管辖范围广,包括所有生产/进口作为中间体使用的或上市的所有物质,无论是单独存在的物质、配制品中的物质或是制品中的物质。REACH法规强制实施的检测审批系统检测所需要的时间长,注册费用高,企业负担重,增大了化学品生产、经销和进出口的成本。 REACH法规的特点 REACH构建了一个庞大而繁杂的化学品管理系统。其特点为: 1.改进了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风险管理关系即将过去由ZF承担的化学品的安全责任转移到生产经营者身上,要求生产商、进口商和化学品的下游用户对该产品各方面的安全负责。 2.无数据则无市场 一切未遵循REACH法规进行注册的化学物质不得在欧盟制造和销售。即“一种化学物质,在尚未证明其不存在危险之前,它就是不安全的”。只要有可靠的科学数据表明某种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而对其潜在危害的准确性和重要性方面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在此种情况下,必须根据预防原则进行决策,以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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